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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世朝代
中曆生卒年
傳略
廣微,南樂人,侍郎允貞子也。萬曆三十二年進士。由庶吉士歷南京禮部侍郎。忠賢用事,以同鄉同姓潛結之,遂召拜禮部尚書。至是,與秉謙俱以原官兼東閣大學士。七月,秉謙晉太子太保,改文淵閣。十一月晉少保、太子太傅。五年正月晉少傅、太子 太師、吏部尚書,改建極殿。九月晉少師。秉謙為人,庸劣無恥,而廣微陰狡。趙南星與其父允貞友善,嘗歎曰:「見泉無子。」見 泉,允貞別號也。廣微聞之,恨刺骨。既柄政,三及南星門,閽人辭不見。廣微怫然曰:「他 人可拒,相公尊,不可拒也。」益恨南星。楊漣之劾忠賢二十四罪也,忠賢懼,屬廣微為調旨, 一如忠賢意。而秉謙以漣疏有「門生宰相」語,怒甚。會孟冬饗廟,且頒朔,廣微偃蹇後至, 給事中魏大中、御史李應昇連劾之。廣微益憤,遂決意傾善類,與秉謙謀盡逐諸正人,點縉 紳便覽一冊,若葉向高、韓爌、何如寵、成基命、繆昌期、姚希孟、陳子壯、侯恪、趙南星、高 攀龍、喬允升、李邦華、鄭三俊、楊漣、左光斗、魏大中、黃尊素、周宗建、李應昇等百餘人,目 為邪黨。而以黃克纘、王永光、徐大化、賈繼春、霍維華等六十餘人為正人,由閹人王朝用 進之,俾據是為黜陟。忠賢得內閣為羽翼,勢益張。秉謙、廣微亦曲奉忠賢,若奴役然。葉向高、韓爌相繼罷,何宗彥卒,秉謙遂為首輔。自四年十二月至六年九月,凡傾害忠 直,皆秉謙票擬。三朝要典之作,秉謙為總裁,復擬御製序冠其首,欲用是鉗天下口。朝廷 有一舉動,輒擬旨歸美忠賢,褒贊不已。廣微以札通忠賢,簽其函曰「內閣家報」,時稱曰「外魏公」。先是,內閣調旨,惟出首輔一人,餘但參議論而已。廣微欲擅柄,謀之忠賢,令眾 輔分任,政權始分,後遂沿為故事。楊漣等六人之逮也,廣微實與其謀,秉謙調嚴旨,五日一追比。尚書崔景榮懼其立死 杖下,亟請廣微諫止。廣微不自安,疏言:「漣等在今日,誠為有罪之人,在前日實為卿寺之 佐。縱使贓私果真,亦當轉付法司,據律論罪,豈可逐日嚴刑,令鎮撫追贓乎?身非木石, 重刑之下,就死直須臾耳。以理刑之職,使之追贓,官守安在?勿論傷好生之仁,抑且違祖 宗之制,將朝政日亂,與古之帝王大不相侔矣。」疏入,大忤忠賢意。廣微懼,急出景榮手書 自明,而忠賢怒已不可解。乃具疏乞休,不許。居兩月,矯詔切責廷臣,中言「朕方率循舊 章,而曰『朝政日亂』,朕方祖述堯、舜,而曰『大不相侔』」,蓋即指廣微疏語。廣微益懼,丐秉 謙為解,忠賢意少釋。然廣微卒不自安,復三疏乞休,五年八月許之去。廣微先已加少 保、太子太傅,改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至是復加少傅、太子太師,廕子中書舍人,賜白 金百、坐蟒一、綵幣四表裏,乘傳,行人護歸。典禮優渥,猶用前好故也。居二年,卒於家, 贈太傅,恤典如制。秉謙票擬,事事徇忠賢指。初矯旨罪主考丁乾學,又調旨殺漣、光斗等。惟周順昌、李 應昇等下詔獄,秉謙請付法司,毋令死非其罪。內臣出鎮,秉謙撰上諭,已復與丁紹軾請罷。二事微有執爭。馮銓既入閣,同黨中日夜交軋,羣小亦各有所左右。秉謙不自安,屢 疏乞休,後廣微一年致仕去。崇禎元年,為言官祖重曄、徐尚勳、汪應元所糾,命削籍。已, 坐交結近侍,入逆案中,論徒三年,贖為民。二年,崑山民積怨秉謙,聚眾焚掠其家。秉謙 年八十,倉皇竄漁舟得免,乃獻窖藏銀四萬於朝,寄居他縣以死。廣微亦追論削奪,列逆案 遣戍中。自秉謙、廣微當國,政歸忠賢。其後入閣者黃立極、施鳳來、張瑞圖之屬,皆依媚取容, 名麗逆案。^; 魏廣微字顯伯,南樂人,允貞子。萬曆 三十二年進士,選庶吉士,累遷南京禮部右 侍郎,性狡無氣節,魏忠賢新用事,廣微以 同鄕同姓潛結之,遂召拜禮部尚書,兼東閣 大學士,參機務,益諂附忠賢、傾害善類。 以札通忠賢,簽其函曰內閣家報,人稱外魏 公。崇禎初削奪,尋遣戍。魏太史游滇詩序(大泌山房集20/9)明史306/11下^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魏廣微語范純仁至貶所舟覆扶出衣盡濕顧諸子曰此豈章 惇為之哉近日蒲州相公被逐於二魏臨行其孫適 病外魏往送之公語之曰因此為累否則即曰就道 矣外魏曰此亦章惇耶勇以小人自居亦可謂奇人^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識小錄1卷; 魏廣微進士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封光祿大夫左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謚文莊^新脩南樂縣誌(清康熙十年刻本)2卷; 魏廣微字顯伯南樂人允貞子工詩賦由進士庶常至大學士出入忠賢門下傾害諸正人楊漣等獲罪崔景榮以為言廣微內不自安乃疏請緩忤忠賢意矯詔切責致政歸歿贈䘏賜祭葬諡文莊莊烈帝立追論削奪列逆案遣□ 以上奸雄^大名府志(清咸豐三年刻本)16卷; 王鴻緒等撰魏廣微南樂…^明史稿列傳3冊;